关于建设项目“未批先建”违法行为执法适用问题的意见
情形;;;;;げ亢
环政法函[2018]31号
关于建设项目“未批先建”违法行为执法适用问题的意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情形;;;;;ぬň郑,,,,,,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情形;;;;;ぞ,,,,,,妄想单列市、省会都会情形;;;;;ぞ:
新情形;;;;;しê托虑樾斡跋炱兰鄯ㄊ┬幸岳,,,,,,关于建设单位未依法报批建设项目情形影响报告书、报告表,,,,,,或者未遵照情形影响评价法第二十四条的划定重新报批或者报请重新审核情形影响报告书、报告表,,,,,,私自开工建设(以下简称“未批先建”)违法行为的行政处分,,,,,,在执法适用、追溯限期以及后续办理情形影响评价手续等方面,,,,,,实践中保存差别争议。。。。。经研究,,,,,,现就有关执律例则的适用问题提出以下意见。。。。。
一、关于“未批先建”违法行为行政处分的执法适用
(一)相关执法划定
2002年宣布的原情形影响评价法(自2003年9月1日起施行)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第二款划分划定:
“建设单位未依法报批建设项目情形影响评价文件,,,,,,或者未遵照本法第二十四条的划定重新报批或者报请重新审核情形影响评价文件,,,,,,私自开工建设的,,,,,,由有权审批该项目情形影响评价文件的情形;;;;;ば姓主管部分责令阻止建设,,,,,,限期补办手续;;;;;逾期不补办手续的,,,,,,可以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对建设单位直接认真的主管职员和其他直接责任职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建设项目情形影响评价文件未经批准或者未经原审批部分重新审核赞成,,,,,,建设单位私自开工建设的,,,,,,由有权审批该项目情形影响评价文件的情形;;;;;ば姓主管部分责令阻止建设,,,,,,可以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对建设单位直接认真的主管职员和其他直接责任职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2014年修订的新情形;;;;;しǎㄗ2015年1月1日起施行)第六十一条划定:“建设单位未依法提交建设项目情形影响评价文件或者情形影响评价文件未经批准,,,,,,私自开工建设的,,,,,,由负有情形;;;;;ぜ嗍又卫碇霸鸬牟糠衷鹆钭柚菇ㄉ,,,,,,处以??,,,,,,并可以责令恢回复状。。。。。”
2016年修正的新情形影响评价法(自2016年9月1日起施行)第三十一条划定:“建设单位未依法报批建设项目情形影响报告书、报告表,,,,,,或者未遵照本法第二十四条的划定重新报批或者报请重新审核情形影响报告书、报告表,,,,,,私自开工建设的,,,,,,由县级以上情形;;;;;ば姓主管部分责令阻止建设,,,,,,凭证违法情节和危害效果,,,,,,处建设项目总投资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五以下的??,,,,,,并可以责令恢回复状;;;;;对建设单位直接认真的主管职员和其他直接责任职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通过以上执法修订,,,,,,新情形;;;;;しê托虑樾斡跋炱兰鄯ㄗ鞣狭恕跋奁诓拱焓中钡囊。。。。。
(二)执法适用
关于“未批先建”违法行为的行政处分,,,,,,我部2016年1月8日作出的《关于〈情形;;;;;しā担2014修订)第六十一条适用有关问题的复函》(环政法函〔2016〕6号)已对“新法实验前已经私自开工建设的项目的执法适用”作出相关诠释,,,,,,现针对实践中遇到的问题,,,,,,进一步提出增补意见如下:
1.建设项目于2015年1月1日后开工建设,,,,,,或者2015年1月1日之前已经开工建设且之后仍然举行建设的,,,,,,立案查处的55世纪部分应当适用新情形;;;;;しǖ诹惶醯幕ň傩写Ψ,,,,,,不再依据修正前的情形影响评价法作出“限期补办手续”的行政下令。。。。。
2.建设项目于2016年9月1日后开工建设,,,,,,或者2016年9月1日之前已经开工建设且之后仍然举行建设的,,,,,,立案查处的55世纪部分应当适用新情形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的划定举行处分,,,,,,不再依据修正前的情形影响评价法作出“限期补办手续”的行政下令。。。。。
二、关于“未批先建”违法行为的行政处分追溯限期
(一)相关执法划定
行政处分法第二十九条划定:“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明的,,,,,,不再给予行政处分。。。。。执法尚有划定的除外。。。。。前款划定的限期,,,,,,从违法行为爆发之日起盘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盘算。。。。。”
(二)追溯限期的起算时间
凭证上述执法划定,,,,,,“未批先建”违法行为的行政处分追溯限期应当自建设行为终了之日起盘算。。。。。因此,,,,,,“未批先建”违法行为自建设行为终了之日起二年内未被发明的,,,,,,55世纪部分应当遵守行政处分法第二十九条的划定,,,,,,不予行政处分。。。。。
(三)违反55世纪设施“三同时”验收制度的行政处分
1.建设单位同时组成“未批先建”和违反55世纪设施“三同时”验收制度两个违法行为的,,,,,,应当划分依法作出响应处分
对建设项目“未批先建”并已建成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同时违反55世纪设施“三同时”验收制度的违法行为应当如那里罚,,,,,,天下人大常委会法制事情委员会2007年3月21日作出的《关于建设项目情形治理有关执法适用问题的回复意见》(法工委复〔2007〕2号)划定:“关于建设单位未依法报批建设项目情形影响评价文件却已建成建设项目,,,,,,同时该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情形;;;;;ど枋┪唇ǔ伞⑽绰睦栈蛘呗睦杖狈Ω,,,,,,主体工程正式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应当划分遵照《情形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建设项目情形;;;;;ぶ卫硖趵返诙十八条的划定作出响应处分。。。。。”
据此,,,,,,建设单位同时组成“未批先建”和违反55世纪设施“三同时”验收制度两个违法行为的,,,,,,应当划分依法作出响应处分。。。。。
2.对违反55世纪设施“三同时”验收制度的处分,,,,,,不受“未批先建”行政处分追溯限期的影响
建设项目违反55世纪设施“三同时”验收制度投入生产或者使用时代,,,,,,由于违反55世纪设施“三同时”验收制度的违法行为一直处于连续或者继续状态,,,,,,因此,,,,,,纵然“未批先建”违法行为已凌驾二年行政处分追溯限期,,,,,,55世纪部分仍可以对违反55世纪设施“三同时”验收制度的违法行为依法作来由罚,,,,,,不受“未批先建”违法行为行政处分追溯限期的影响。。。。。
(四)其他违法行为的行政处分
建设项目“未批先建”并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后,,,,,,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具有凌驾污染物排放标准排污,,,,,,通过暗管、渗井、渗坑、灌注或者改动、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等逃避羁系的方式排污等情形之一,,,,,,划分组成自力违法行为的,,,,,,55世纪部分应当对相关违法行为依法予以处分。。。。。
三、关于建设单位能否自动补友好况影响报告书、报告表报送审批
(一)新情形;;;;;しê托虑樾斡跋炱兰鄯ú⑽凑ト〗ㄉ璧ノ蛔远褂押每鲇跋毂ǜ媸椤⒈ǜ姹肀ㄋ蜕笈
对“未批先建”违法行为,,,,,,2014年修订的新情形;;;;;しǖ诹惶踉鎏砹舜Ψ痔蹩,,,,,,该条款与原情形影响评价法(2002年)第三十一条相比,,,,,,未划定“责令限期补办手续”的内容;;;;;2016年修正的新情形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亦删除了原情形影响评价法“限期补办手续”的划定。。。。。不再将“限期补办手续”作为行政处分的前置条件,,,,,,但并未榨取建设单位自动补友好况影响报告书、报告表报送审批。。。。。
(二)建设单位自动补友好况影响报告书、报告表并报送55世纪部分审查的,,,,,,有权审批的55世纪部分应当受理
因“未批先建”违法行为受到55世纪部分依据新情形;;;;;しê托虑樾斡跋炱兰鄯ㄗ鞒龅拇Ψ,,,,,,或者“未批先建”违法行为自建设行为终了之日起二年内未被发明而未予行政处分的,,,,,,建设单位自动补友好况影响报告书、报告表并报送55世纪部分审查的,,,,,,有权审批的55世纪部分应当受理,,,,,,并凭证差别情形划分作出响应处理:
1.对切合情形影响评价审批要求的,,,,,,依法作出批准决议。。。。。
2.对不切合情形影响评价审批要求的,,,,,,依法不予批准,,,,,,并可以依法责令恢回复状。。。。。
建设单位同时保存违反“三同时”验收制度、凌驾污染物排放标准排污等违法行为的,,,,,,应当依法予以处分。。。。。
我部之前印发的相关诠释与本意见纷歧致的,,,,,,以本意见为准。。。。。原国家情形;;;;;ぷ芫帧豆赜谠跹隙ńㄉ璧ノ晃シㄐ形晕侍獾母春罚ɑ贩ⅰ1999〕23号)和《关于〈情形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执法适用问题的复函》(环函〔2004〕470号)同时废止。。。。。
情形;;;;;げ
2018年2月22日